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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大专落户可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两种,它们在落户条件和落户区域上有明显差别。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落户区域: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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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
落户条件: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落户区域:东部新区、近郊区(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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