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特殊旅客服务保障方案
一、特殊旅客的范围
(相关资料图)
特殊旅客主要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哑人等在航空旅途中需特殊礼遇或照料的旅客等特殊乘机人员。
二、特殊旅客的运输规定
1、运输总要求
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航空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航空公司预先同意方予承运。各航空公司均对每个航班特殊旅客做出数量限制,旅客购票时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请或拨打航空公司电话咨询确认,如临时申请可能影响行程。
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航空公司不予承运。
特殊旅客乘机当日应由监护人送至南昌昌北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并至旅客服务中心填写“特殊旅客服务通知单”(仅限国内航班,国际航班由航空公司直接与地面服务人员交接),后将由地面服务人员全程照管直至登机与机组交接,到达站工作人员迎接并交至“特殊旅客 服务通知单”填写的指定接站人。
出港航班护送特殊旅客的监护人,须保持手机畅通在航班从本站起飞后方可离开机场,便于在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等情况时联系及处置后续事宜。
2、无成人陪伴儿童的运输
年龄在5周岁至12周岁无成人陪伴的、单独乘机的儿童。
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当日至旅客服务中心填写“特殊旅客服务通知单”后,由监护人填写送机人、接机人相关资料。
3、病残旅客的运输
在精神上或身体上有缺陷(或病态)而无自理能力,或其行动需要 他人照料的人称作病残旅客(担架、轮椅、盲人、聋人、伤病、肢体 伤残均属此类)。年事较高的旅客即使该旅客没有疾病也应作为该类特殊旅客处理,给予特殊服务。
病残旅客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时,应根据航空公司规定出示有关医生或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在乘机当日送至南昌昌北机场办理乘机手续 时出示诊断证明,值机员验证诊断证明并观察病残旅客身体状况,如出现病情恶化等不适宜乘机的情况,上报南昌昌北机场急救中心,由当日值班医生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旅客是否适宜乘机。
病残旅客自行携带的轮椅应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进行托运(免费), 后在航站楼旅客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时,乘坐机场提供的轮椅。
病残旅客如需地面设备如救护车等,费用由旅客自行负担。
60岁-70岁的老年旅客,身体状况良好,可按普通旅客乘机;大于70岁,需出示《健康证明书》。
4、盲人/聋人旅客的运输
有成人陪伴的盲人/聋人旅客,按普通旅客接受运输。
无成人陪伴的盲人/聋人旅客,按特殊旅客运输总体要求办理。
有导盲犬引路的旅客,导盲犬应经过训练,购票时提出申请,导盲 犬须有注射证明及检疫证明,方可进入客舱或货舱。
5、孕妇的运输
怀孕不足32 周(8 个月)的孕妇乘机,除医生诊断不适应乘机者外,按普通旅客接受运输(此类旅客运输不受限制)。
怀孕超过32 周(含)但不足36 周(9 个月)的健康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应有成人陪伴,向航空公司申请,并提供的“医疗诊断证明书”(72小时内填开的),且注明在XX日前适宜乘机有效。
怀孕36 周(含)以上者,不予承运。
因存在航司差异化政策,旅客需在购票时提出已怀孕或前往所乘航班航司官网进行查询,确认符合标准再进行购票。
三、特殊旅客服务保障流程
1.出发流程
1.1 购票时在购票点向航空公司申请或在机场旅客服务中心临时申请
1.2 航空公司同意后,在旅客服务中心填写《特殊旅客服务通知单》或可通过关注“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鄱湖情值机班组”公众号,选择“爱心预约”后,填写相应内容提前预约
1.3 地面服务工作人员前往旅客服务中心交接旅客
1.4 陪同旅客安检
1.5 与登机口工作人员交接
1.6 登机口工作人员送上飞机与机组书面交接2.到达流程
2.1 接收特服旅客服务信息
2.2 前往航班舱门口交接特服旅客
2.3 查看单据,如未填写特服单据可不承接
2.4 引导、陪同旅客出港
2.5 协助旅客提取行李
2.6 与特服旅客家属交接,家属签字确认
四、信息咨询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咨询电话:
0791-87652114、8765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