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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3月30日,记者从南昌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市发放困难群众生活基本救助资金2.2亿元。
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标准,2022年南昌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855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1120元。2023年,南昌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915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90元。在全省率先实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自理、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保障标准稳居全省首位。
今年一季度,我市保障城市低保1.6万户2.9万余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622.3万元;保障农村低保4.2万户7.4万余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亿元;保障城镇特困人员1343人,发放城镇特困供养资金449.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5193人,累计发放资金1753.1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33.6万人次、重度残疾人42.4万人次,发放资金1826万元;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2.8万人次,发放资金89.8万元;开展临时救助132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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