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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整改,为何没及时“摘帽”
济宁高新:督促有关部门纠正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信用记录应销未销问题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刘庆光)“我们已经按照程序核销10余家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信息,同时建立主动宣传引导、主动对接服务、主动跟踪督促核销的工作机制,全力帮助企业修复信用。”近日,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了行政机关的回复电话。
今年3月,高新区检察院在走访企业过程中,有企业反映多年前曾因出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当时在法定期限内已将处罚履行完毕且整改完成,但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至今仍然在信用评价系统中,对企业参与招投标、申请银行贷款等事项造成影响,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提供帮助。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制,由好到差依次以绿、蓝、黄、黑四种颜色标识。受到记分的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完成后向行政机关提交核销申请及证明材料,经核实已完成整改的,行政机关予以核销相应记分。
企业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类似的问题是否普遍存在?带着疑问,检察官查阅了2019年以来辖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企行政处罚卷宗材料,初步筛查出疑似信用记录信息超期显示的企业,并前往法院、财政部门、企业实地核实,登录信用评价系统查看企业目前的信用记分、颜色标识情况,发现有的企业显示已经核销但是颜色标识应改未改,时间跨度在2年至4年不等。检察官经梳理,发现存在类似情况的企业有10余家。
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高新区检察院邀请行政机关、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推动行政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核销座谈会,建议行政机关对受到行政处罚且已经整改到位的企业信用记录及时核销,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表示将对完成整改要求的企业及时进行核销。相关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提交整改完成证明材料。截至目前,10余家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信息均已核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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